“魅力中国娃”第十七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展示活动
北京形象代言人选拔启示
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展示活动是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少年儿童艺术风采展示活动。活动已在中信国安天下第一城成功举办了多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一致好评,“魅力中国娃”活动的品牌形象已经深入人心。
为切实加强少年儿童综合素质教育;更好的宣传推广“魅力中国娃”活动,使之真正成为全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过程中培养综合素质、提升个人能力的加油站,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第十七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展示活动全国形象代言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象代言人选拔目的
通过“魅力中国娃”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北京展示活动形象代言人的选拔,为优秀的少年儿童艺术人才搭建高端展示平台,引导少年儿童在竞争中升华自我,同时,在北京市范围内宣传、推广“魅力中国娃”艺术风采展示活动,发挥品牌优势,挖掘品牌潜力,完善品牌服务,创新品牌功能,全力打造顶级的少年儿童艺术活动品牌。
二、形象代言人选拔方式和要求
为保证形象代言人的水准,选拔活动以各学校、老师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年龄在4-16岁、形象气质俱佳、艺术才能突出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各学校、指导老师按如下要求推荐候选人:
1、由各学校、指导老师对报名者进行艺术才能和综合素质方面初选,然后将照片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北京组织委员会进行复选。
2、北京组织委员会将邀请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学校、指导老师推荐的形象代言人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三、形象代言人的权利
1、形象代言人的照片等相关资料将在“魅力中国娃”活动北京组织委员会官方网站 www.bjxxhj.com上发布;
2、形象代言人的形象将出现在“魅力中国娃”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北京展示活动的宣传资料中(手册封面有个人图像,内文有个人专版介绍)、单页中(封面图像);
3、形象代言人将受邀免费参加“魅力中国娃”第十七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研学实践北京展示活动;
4、由“魅力中国娃”北京组织委员会给形象代言人颁发“魅力中国娃”北京地区形象代言人荣誉证书和奖杯;
5、形象代言人资格有效期为一年。